景点要大写吗?
我们公司的文案一直要求这样,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文案规范要求这样做,反正我写了那么多稿子都是这么写的。。。 比如写这个: “XXX旅游景区”(加粗是我加的) “XXX风景区” “XXX公园” “XXX遗址” “XXX博物馆” 因为很多景区名字都带有一个“X"字,例如西湖之西,秦岭之北。所以往往前面要加以强调。
但是!!注意下面这两种情况就不需要大写了!! 大写特写就多余了!!
1、地名本身就特别有名的,例如北京、上海、西安等等。
2、地名加上年份的,如西湖十景、秦兵马俑等。
3、地名后面有描述性的词语的,如钱塘江大潮、云南洱海。
另外,我在做策划案的时候还发现一个误区,就是很多方案在提到景点的时候,为了表示该景点有一定的长度或者宽度而加入一些描述性词汇或者形容词,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对的。
其实可以把这些句子删掉,换成短一点的句子,效果也许会更佳。 因为我们的语言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不是非常丰富的。当我们用有限的语言去描述无限的事物时,就会出现很多的词穷现象。这时,我们就应该把那些多余的词语给删减掉,让句子变得更加精炼。
举个例子: 这条河很长很宽很深。>改成 这条河流入大海。 改后的句子虽然少了一句话,却比原来丰富多了,也更精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