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气原因航班延误有赔偿吗?
2013年7月份,我和同学去厦门旅游,由于台风“菲特”导致航班取消,机场封闭。我们被困在机场宾馆内,期间航空公司安排了两次免费食宿,并在第三天安排转乘其他航班继续行程(由于时间延迟,原定住宿预订全被取消)。但之后仍产生部分费用(包括行李费、改签费等共计两百多元),由我们自己支付。
回到住处后,我们根据民航局规定的航空延误赔偿标准(国内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每人赔偿500元)要求国航给予赔偿,被以“机场关闭为非可控因素,且我方已尽到告知义务并协助处理后续事宜”为由拒绝。我们在机场投诉至民航总局机场办,机场办人员现场致电涉事航空公司要求先行赔付,但对方还是不予理会。随后又在当地投诉至消费维权部门,经调解,涉事航空公司同意赔付1000元(含先前已免费提供的住宿费),其他费用由我方承担。
以上是本人亲身经历,在此提醒广大出行者,如遇航班延误或取消,首先与航空公司协调;若无法避免损失,及时保存好证据(如登机牌、机票凭证等),并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向航空公司或有关责任方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