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怎么办理入台证?
申请入台证,应按照户籍(经常居住地)和申请事由向不同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大陆居民可通过四种方式申请入台证:一是在广东省内工作、学习和生活的非广东省户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可委托国家旅游局指定的、具有经营大陆居民出国(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代为申请(具体目录附后)。二是除上述情形外的大陆地区居民申请入台证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不受理委托申请。三是具有赴台旅
游(含个人和团队游)资质的大陆地区居民,可申请赴台个人游或团队游。四是大陆地区居民有明确的在台接待人、接待单位的,可以申请应邀赴台。 申请入台证须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1份;提交入台许可影印件(非手写、非自制)1份;交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除外,下同)和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除外)原件。申请应邀、
商务、学习、亲属类及定居签注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定居类申请须提交有权部门签发的定居许可证明原件。提交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近照3张(照片要求:照片尺寸48mm×33mm,正面半身免冠,白底,不戴帽子和配饰,五官特征及轮廓清晰,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顶至下颚为28-33mm)。申请人在申请中的申请事由、入台许可号码、有效期限、户籍地等内容必须与入台许可正件完全一致,因申请人填写错误而导致台湾出入境管理部门不许可签注的,责任自负。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应同时将入台许可正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由受理人员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