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能开电动车吗?
目前,广州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驾驶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办理行驶证方可上路行驶。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18条规定,驾驶人申领摩托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公安部规定的申请条件并参加考试;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或者没有按规定进行加装、改装的摩托车辆,不予受理报名申请;考试中发现申请人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条件以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通报相关部门。
根据该条例第2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摩托车驾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告知不予发证的理由。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购买的车不符合相关条件是不能上牌也不能上路的。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查验机动车时,如果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强制报废期且不能办理注册登记:
1.整车质量(重量)超过40千克的; (小型客车的整车长度不超过4米;轻型货车的整车长度不超过5米;重型货车和特种车辆的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
2.排气管数量多于两个的,或非环形(多开口)消声器的;
3.发动机排量大于30毫升的。 但对于购置的电动车属于超标车的车主也不要着急,可以要求商家退货或者换货。 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