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疗养院是干什么的?
我曾经在杭州某单位任党委书记五年多,对这个称呼还是有那么点“发言权”的。这个称呼是1952年国务院批准的,当时国家设有很多部级单位(部、委、总局),比如教育部、农业部等等,有24个部级单位,同时也有60多个副部级单位,当时的部级单位厅局级干部待遇,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和省长级别。
到了八十年代初,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很多单位都进行了精简整编,很多单位被撤销或降格,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新的部门。
这个时候开始出现一种新称号——局级干部,而局一般指地市级局的局级干部,县市级局的局长也是局级干部。这种叫法一直延续到现在。 因此所谓疗养院的待遇实际上就是局级干部的待遇,也就是离休的待遇。
具体标准是这样的: 1、享受正省级干部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700元。 2、享受副省级干部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800元。 3、享受正地级市干部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800元。 4、享受副地级市干部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5、享受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待遇,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 这些补贴包括差旅、住宿、伙食、医药以及零用等方面的补助。 当然这是法定的补贴标准和范围,实际中还会有所调整。